福建省下达中央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600万

为加速我省生猪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中央财政今年继续在我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目前全省已下达2011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1600万元,核定补贴母猪40万头。
  全省有福清市、新罗区、延平区、平和县、南靖县、武平县、上杭县、南安市、秀屿区、蕉城区、尤溪县等11个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项目资金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实行先配种先补贴,直至项目资金用完为止。据悉,项目资金从9月25日起首次结算,此后每2个月结算一次。项目县每月25日前分别向设区市、省农业厅同时上报本月项目进展进度,并对项目进行评价,各设区市于12月20日前将本设区市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上报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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