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安全使用小百科】第17期|配伍禁忌与不良反应

1.什么是兽用抗菌药之间的协同作用?

同时使用两种兽用抗菌药,由于药物效应或作用机制不同,可使总效应发生变化,成为药效学的相互作用。两种合用的效应大于单药效应的代数和,称为协同作用。一般来说,繁殖期杀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与静止期杀菌药(如氨基糖苷类、黏菌素类、氟喹诺酮类)药物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

2.什么是兽用抗菌药之间的颉颃作用?

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兽用抗菌药产生的药效学相互作用小于他们分别作用的和,称为颉颃作用。一般来说,繁殖期杀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与速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酰胺醇类、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合用,可产生颉颃作用。临床使用时应避免同时使用这两类抗菌药。

3.同一类兽用抗菌药能否同时使用?

同一类的抗生素或合成抗菌药不能同时使用,因为同时使用非但不能增加疗效,反而可能加重临床不良反应,增加用药成本,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还可能造成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问题。

4.什么是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是指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发生意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失效等理化反应,这时可能发生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异常现象。有些药品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危害机体的健康。

5.常用抗菌药配伍禁忌有哪些?

药物配伍禁忌可以分为物理性配伍禁忌、化学性配伍禁忌和药理性配伍禁忌。

(1)物理性配伍禁忌即某些药物相互配合在一起时,由于物理性质的改变而产生吸附、分离、沉淀、液化或潮解等变化,从而影响疗效。例如:抗菌药+活性炭;氨苄西林或硫酸新霉素+含水葡萄糖。

(2)化学性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配伍时,能产生分解、中和、沉淀或生成毒物等化学变化。例如同一注射器或容器中的溶液:青霉素钠或钾+硫酸庆大霉素;青霉素钠或钾+维生素C;磺胺类钠盐+乳酸TMP等。

(3)药理性配伍禁忌,亦称疗效性配伍禁忌,是指处方中两种药物的药理作用间存在着拮抗,从而降低治疗效果或产生不良反应。例如:青霉素类+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磺胺类;青霉素类+氟苯尼考。

6.什么是不良反应?关于药物不良反应有哪些规定?

不良反应是按规定用法与用量正常应用兽药的过程中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不良反应与兽药的应用有因果关系,一般停止使用兽药后会立即消失,有的则需要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才会消失。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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