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兽医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2017年,各级兽医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核心任务,着力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着力激发兽药和屠宰产业发展活力,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兽医卫生工作打开新局面,成功开启了“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的新篇章。

动物疫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全国重大动物疫情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未发生亚洲I型口蹄疫疫情,全年发生的5起H5亚型禽流感疫情、9起H7N9流感疫情、9起O型口蹄疫疫情和2起A型口蹄疫疫情均被及时扑灭。根据H7N9流感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完善H7N9流感防控策略,实施家禽全面免疫,有效降低了家禽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发生风险。人畜共患病防控取得积极进展,包虫病全国牛、羊平均感染率分别下降2.2和1.5个百分点;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由2011年的0.86%下降到0.01%;马鼻疽持续保持全国无疫;马传贫全国仅2个省份未达到消灭标准。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山东和福建建成两个无疫小区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对禽流感等12种疫病开展监测,共监测样品3182.63万份。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取得新成绩。强化兽医卫生监督执法,2017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开展产地检疫动物190.32亿头(只、羽),对检出的372.02万头(只、羽)病畜禽全部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检打联动,推动网络兽药打假,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各地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查处违法案件4200余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个,罚没款2116余万元。持续保持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屠宰违法行为,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9.93万人次,查处屠宰违法案件3381件,移送司法机关151件,共有5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30万份,风险监测1800份,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9%以上。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拿出新举措。创新兽用抗菌药治理制度措施,重点推动促生长用兽用抗菌药退出、完善兽用抗菌药应用及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等六项工作。完成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风险评估,即将禁止其用于食品动物促生长。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与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持续推进畜禽水产品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正式取消动物病原微生物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活动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兽药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完善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机制,修订《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加强兽药评审专家管理;确立了兽用抗生素“四不批一鼓励”准入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生素、用于促生长的抗生素、易蓄积残留超标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制新型动物专用抗生素。

兽医人才队伍建设开启新篇章。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作为兽医资格顺利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成为国家认可的4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中的1项,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也纳入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发布《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填补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空白,使港澳台居民特别是台湾同胞获得同等考试及就业的权利,全国共有19073人通过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兽医7.33万人,助理执业兽医3.69万人,登记乡村兽医31.3万名,确认官方兽医12.2万余人,为兽医卫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兽医社会化服务取得新发展。印发《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持续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从处方人资格、处方行为、处方格式、处方管理等方面对动物诊疗机构兽医处方活动进行规范。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9.3万人次,检查次数7000余次,查办不合格诊疗机构57家,查处违法案件493起,罚没款92万元,吊销或注销兽医执业证书270个,动物诊疗行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兽医政风行风建设展现新风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传递爱心,守护健康,全国兽医在行动”公益活动,启动全国兽医挑战“世界最长信封链条”活动,广泛发动全国兽医系统以“兽医服务进一园三区三场(厂)”系列活动为主要活动载体,以信件传递为关键纽带,更好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建议。组织开展“放心兽药进村、科学知识入户”兽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启动“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防风险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净化助推农业绿色发展

自2013年起,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净化集成示范项目为抓手,在净化技术集成、制度标准建立、专家队伍组建、机制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构建疫病净化工作框架,集成推广疫病净化技术,打造疫病净化培训品牌,创新疫病净化工作机制,探索由场到区的疫病净化路线。

各地结合地域特征、养殖特点和防控重点,建立适合本地的净化模式。在机制建设方面,广东、河南将净化评估结果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相结合,福建利用社会化服务实验室开展检测。在模式探索方面,湖北以羊布鲁氏菌病净化为重点开展净化工作,福建启动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河南为513个种畜禽场和规模奶牛场制定了净化时间表。在省级评估方面,北京、天津、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启动了省内评估,给予政策、项目和补贴方面的支持。在技术推广方面,各级疫控机构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3项、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制定多项地方疫病净化技术规范。

通过五年的努力,动物疫病净化策略走出前期“试验田”,正式推向全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取得积极成效

积极防范非洲猪瘟。2017年3月监视到伊尔库茨克发生疫情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时预警,并按照农业部兽医局部署,赴黑龙江、内蒙古等北部边疆地区开展督导巡查。先后召开片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组织修订《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历经部兽医局两次局务会讨论,2017年9月底印发全国指导各地规范防范。举办2期全国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培训班,培训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队伍200余人。

摸清外来疫病底数。起草并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国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检测全国牛羊脑样品7756头份,结果显示疯牛病、痒病阴性;检测风险省份和口岸家猪和野猪样品11.6万份,全部为非洲猪瘟阴性;检测送检疑似小反刍兽疫病原学样品57份,确诊了湖南等3省份3起小反刍兽疫疫情和新疆3个地区野生动物疫情;完成广州马属动物无疫区693份马血清样品检测。

科学评估外来疫病风险。全年编发《动物疫情快报》218期,《每周疫情纵览》48期,国际疫情分析报告80篇,国际疫情综述3篇,《兽医卫生舆情动态》48期。评议相关国家动物卫生措施材料40余份,派出专家数十人,评估产品输出国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技术措施和风险状态,完成评估任务26项,促进农业部发布解禁令10份。

湖北:打赢羊布鲁氏菌病净化攻坚战

2015年湖北省就以雷霆之势率先吹响二类地区羊布病净化攻坚战的冲锋号。2017年94个养羊县(市、区)的全覆盖,由点及面开展布病净化。

湖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财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净化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共投入净化资金5052万元。

三年来,依靠主动谋划,综合施策,湖北羊布病净化行动达到了“三降”、“三升”的效果。“三降”:畜间布病阳性率从1.5%降至0.37%、阳性场数1259个降至712个、人感染病例由331例降至279例。“三升”:养殖户对开展净化的认识提升、政府和社会对布病防控的信心提升、兽医部门为民务实的形象提升。

内蒙古: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防控

近年来,内蒙古布鲁氏菌病疫情形势严峻。2009年自治区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疫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自治区对布鲁氏菌病疫情防控具体采取了九项技术措施。一是人畜双向流调,溯源灭点;二是实施强制免疫,实行“双压尘、双封闭、一保护”;三是主动监测,科学采样;四是严格检疫监管;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六是严格开展消毒灭源;七是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八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九是制定实施了多个技术方案、办法和规定。
2011~2016年,全区累计监测羊3594万只、牛85万头,免疫羊44438万只次、牛38878头万次,规范处理了疫点及阳性病畜。2017年,畜间监测羊270万只,阳性率0.39%,同比下降7.1%。

吉林:强力推进无疫区建设

2014年以来,吉林省政府明确把无疫区建设作为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核心任务和战略举措来抓。

近三年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建设资金6.4亿元,省畜牧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的通知》,组织编写了建设指南,完善了工作机制,以档案管理系统等为主体,统一规范了各级兽医机构、监管对象及相关场所的所有工作记录。采取分片包保、现场督导、发文督办、重点约谈等形式,层级落实督导责任,确保同步启动、同步达标。

目前,全省建成疫苗冷库67个,配备疫控专用车辆59台,冷链设备近2万个。全省确定监测单元300个、监测点3420个,90%以上兽医实验室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建成区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34个,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123辆,突破性地建成了4个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辽宁:防控“硬件”过硬管理“软件”创新

多年来,辽宁省注重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建立了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机制。

全省现有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80个,其中系统内的73个兽医实验室,2014~2017年间共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1790万元用于市级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更新,目前全部通过农业部和省局组织的考核验收,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标准。总投资5900多万元建设的省级生物安全二级和三级实验室,配备了基因测序仪等先进仪器设备,创建了细胞培养与检测和基因测序平台。

辽宁省还先后投入300余万元资金积极打造本级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LIMS)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嵌入地理地图信息,实现全省畜禽疫病检验监测结果数据走势分析可视化。

保安全

四川:加强动物养殖源头管控

四川省出台了相关法规规章,确定乡镇政府、乡镇兽医站的动物防疫职责,对村级防疫员管理上实行“村聘村用”,设立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调运指定通道、收购贩运登记备案等制度,强调了异地调运畜主报告的法定义务。

在源头管控上,制定《动物养殖场和动物养殖小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等地方标准,推行痕迹化管理,印制《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实现对规模养殖等9大类管理相对人的备案动态管理。2017年,在养殖环节监管中立案查处4起不履行强制免疫案件。

四川省还制定了《四川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落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程序》等,在主要交通要道建成了44条规范的省际间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做到跨省引进的种用乳用动物运前有审批、运中有监管、落地有监督、违规有处罚。严格屠宰场监管检疫,落实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制度,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积极探索禽兔宰杀检疫及监管,创新推行禽兔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标识。

2017年,四川省在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累计办理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600多件,2017年全省5起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广西:从严查处兽药违法案件

广西严格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疏堵结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从严查处兽药违法案件,兽药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为帮助市县级兽药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尽快掌握农业部新监管制度的内容及要求,广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8期440人次;并以案件查办为契机,带动属地落实监管职责,基层执法人员的水平迅速提升,涌现出一批敢于办案的执法人员、善于办案的执法队伍。

自2013年起,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设定了重点监督制度,对存在违法行为或较大质量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督范围。

2017年广西组织开展4期、配合农业部开展12批四期假劣兽药查处活动,共涉及假劣兽药127批,完成查处/调查126批,查处/调查率达到99.2%。2017年全区共查处兽药违法案件194起,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6家、吊销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65家,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河北:全面推进动物产地检疫

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6号令),强化“防检并重”的工作理念,将产地检疫工作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动物产地检疫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由2015年10.57亿头(只)增长到2017年13.85亿头(只),三年增长超过30%。

河北省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动物防疫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投资近3亿元,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体系。按照2~3个乡合并建站要求,设立县级派出分所1077个,奠定产地检疫坚实基础。历经三年时间,全力推进产地检疫示范县建设,全省97个县(市区)达标,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6%。在规模场推行户籍式档案、片警式管理的工作模式,监督养殖场申报检疫,有效提高了产地检疫率。

江苏: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加速

江苏自2015年起启动了全省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第一阶段是2016年省内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全面实现所有兽药产品赋二维码出厂和上市销售;第二阶段是到2018年省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经销的产品出入库信息实现在兽药质量追溯平台管理;第三阶段是到2020年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的追溯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产品信息的互联互通,最终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流通可控、真伪可辨”的兽药监管格局。

江苏省农委为了努力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还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该项工作列入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内容。

截至2017年底,江苏省内121家兽药生产企业所有出厂兽药产品均赋二维码上市销售,经营环节追溯试点覆盖率达70%,全省2361家持证经营企业中有1570家在追溯管理系统中开展追溯,超额完成了农业部规定的50%入网工作目标。

促发展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兽药电子追溯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7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分别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兽药电子追溯系统使用情况。根据调研结果,组织相关部门详细梳理分析兽药追溯中存在的问题及用户需求,编制了详尽的使用需求说明书和技术需求说明书。新系统建设仅用3个多月时间,历经6个阶段,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上线。新系统完善了兽药管理模块、基础信息模块、兽药生产企业模块、兽药经营企业模块、APP应用模块和相关接口等6个模块,为推进兽药追溯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农业部兽医局指导下,各省级兽药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中监所在系统升级重构后仅用时2周成功实现新系统与11个省级系统对接,2017年底完成全国经营企业注册34050家,占全国经营企业总数63%,超额完成经营环节推广应用的年度目标。积极发挥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作用,完成青岛市和吉林省“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对接。截至目前,1710家生产企业注册使用新系统,用户共申请码34.9亿个,经营企业注册36183家,监管单位注册1452家,历史数据迁移128万单,系统功能稳定,性能良好,得到了企业和监管单位等用户的一致好评。

浙江:全力推动家禽定点屠宰

为有效阻断H7N9流感疫情传播,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设区市城区内限制活禽交易,并对限制活禽交易区域的禽类产品实行定点屠宰上市。三年多来,通过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努力,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管理体系。

围绕促进家禽产业发展和完善监管机制,浙江省一方面着手调研评估《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发展策略研究,研究提出增强部门监管合力、加大对家禽产业帮扶力度、保障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

目前,浙江省现已建成设区市政府认定的家禽定点屠宰企业17家,日单班屠宰能力70余万,2015年和2016年分别生产净膛“杀白”禽1188万只和3111万只,2017年达4000万只以上,有效保障了家禽产品的市场供应。

宁夏:构建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

宁夏农牧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县政府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自治区财政专门安排2655万元用于购买强制免疫等社会化服务以及保障免疫抗体监测、人员培训等工作支出。

在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进程中,宁夏按照“市场运作、项目招标、政府买单、按绩取酬”的方式,积极培育和引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兽医公益服务。主要有三种形式,即由原村级防疫员牵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兽药经营企业牵头成立的兽医技术服务公司;由畜牧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的畜牧技术服务公司。

在服务内容方面,重点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益性服务;在业务拓展方面,重点开展免疫副反应补偿、养殖保险、畜禽品种改良等赢利性服务;在政策支持方面,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在工作支持方面,积极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无偿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协调合作社为防疫员购买商业保险;在业务培训方面,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将有技术有能力的合作社成员优先登记为乡村兽医,促进合作社成员从兼职逐步向专职发展。

目前,宁夏全区共成立43家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54%的县(市、区)开展了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层兽医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来源:农民日报 农业部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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