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大连市池塘海参生态养殖技术推广项目示范区进行了现场验收,结果显示平均存池量179.8公斤,平均单产107.9公斤,亩增收5000元,超额完成了项目指标,验收顺利通过。
年初,由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的中央财政“海水池塘海参生态养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普兰店、庄河实施。项目选择6个乡镇9个企业的7500亩作为核心示范区,以此带动周边10万亩示范区建设。
从4月开始市县两级水产技术推广站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示范区,向养殖业户和养殖企业宣传使用微生态制剂、海参养殖池塘水质和底质调控等技术,使海参养殖环境成为自我调节的生态系统,实现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海参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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