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各地兽医部门精心组织,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考试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切实做好近期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0]47号)要求,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认真做好考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七个到位。一是实施方案设计要到位。抓紧制定考试实施阶段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具体明确。要逐条梳理考试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每个工作环节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此项工作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并将考试实施方案报我部兽医局。二是考务队伍建设和培训要到位。要根据考试要求和考场设置规模确定考务人员,并储备一定的候补力量。对考务人员资格要严格审查,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得从事考务工作。要在我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抓紧开展考务知识培训,开展考试实施全真模拟演练,确保考试顺利实施。三是考场准备要到位。要督导考点认真安排考场,确保考场条件、周边环境和管理符合要求,特别是不能在阶梯教室、非正规教室等场所设置考场。同时,还应根据考生规模,配备相应的备用考场。四是应急准备要到位。考区、考点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细化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五是考生教育要到位。要通过宣传栏、诚信应考承诺、温馨提示等方式,将考试纪律、要求和考场规则宣传教育到每一位考生,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六是部门协调要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积极协调保密、公安、卫生、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医疗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七是安全保密措施要到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来接收、保管和运送试卷和回送答题卡,严防因操作不规范泄题,严防“人为”泄题。
二、精心组织好考试实施
考试实施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关键步骤。各地要严格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预案(试行)》(农医发[2010]24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农医发[2010]25号)和《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农办医[2010]16号)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万无一失。一是要做好试卷运送工作。试卷运送工作应当符合有关保密要求。各地应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明确试卷运送到各考点所需时间,制定运送方案,确定具体的运送方式和时间,保证在考试前两天将试卷送达考点。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将试卷运送方案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是要做好试卷接收工作。试卷交接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接收试卷单位的机要员要对试卷交接过程实行现场监督,交接过程不得少于两人。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将考区试卷接收单位、接收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月8日-28日,试卷接收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三是要做好试卷保管工作。试卷保管要符合运送保密要求,租用试卷保管室存放试卷(答题卡)的,必须经过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尽可能租用教委招生办或医学考试中心的试卷保管室,双方应签订租用协议、保密协议,明确提取试卷的人员。自建试卷保密室的,建设标准须符合保密要求,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于9月30日前将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是要做好考试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完成考试实施工作,特别是考试试卷领取、分发等环节,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员要按时到岗,按时分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员要严格按照考试指令,指导考生开始和结束答题。要切实维护好考场秩序,各类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权限履行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五是要做好考风考纪监管工作。要加强考场监管,严查违纪作弊,按照“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以“人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监考人员的责任定位上。对于考生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对考试管理者、考务工作人员违纪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对违纪的考点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取消其承办考试资格。我部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监考工作程序、考场指令、监考员守则、考场规则进行了修订(附件1-4),请遵照执行。六是要及时做好试卷销毁、答题卡回送工作。考试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销毁,并按规定履行销毁手续。备用卷应送至考区办公室验收后销毁。考试结束后答题卡应在2天内运送到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在接收到答题卡后2天内通过邮政机要运送系统或直接押运方式送达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邮政机要系统运送的,接收单位为农业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在信封、包裹上注明“答题卡”)。答题卡各交接环节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和有关交接手续。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考试各项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责任制。各考区、考点领导小组组长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应按照我部要求,细化各环节工作,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任务分工表,明确个人岗位职责和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个环节要有详细记录,相关人员要签字确认。
二是要加强督查。要逐级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逐环节督查考试准备情况。10月15日前,考区要按照考务规则要求,组织对考点各项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督查率要达到100%。各环节检查要一丝不苟,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全面整改。国庆节后,我部将组织巡视组赴各省进行督查。
三是要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从10月15日起,实行零报告制度,各考区、考点要将考试试卷接收(答题卡回送)、试卷(答题卡)保存、考务准备和突发事件等情况于每天下午4时前报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考务机构要在10月14日前将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等情况报上级考务机构。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办公室和考点办公室要在10月23-26日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电话在10月19日前通知上、下级考务管理机构(考试期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电话为15201428841)。要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做好应急准备。考试开始前,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考试信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考务管理机构报告,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请各地将考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同时报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翁崇鹏
电话:010-51592060
传真:010-5159169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任禾
电话:010-59194303
传真:010-59194305
附件:1.监考工作程序
2.考场指令
3.监考员守则
4.考试考场规则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监考工作程序
时间
工作内容
监考员
签字
8:10
监考员到达封卷室,验领试卷袋,领取考场准考证存根、监考工作程序、考场指令、违纪行为认定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考生签到表、文具等考务用品,校准时间
8:30
监考员直接到达考场,核验考场,核验证件,要求考生签到,并指导考生入座
8:50
监考员甲宣读考场指令A段
8:50
监考员乙当众展示试卷袋密封情况,请2名考生代表确认密封良好后,拆封试卷袋,请考生代表在答题卡袋上签字确认后,监考员核对试卷份数、答题卡数
8:53~8:55
监考员甲宣读考场指令B段
8:53
监考员乙下发答题卡
8:55~8:58
巡视考场,检查考生填涂答题卡信息情况
8:58
监考员乙下发试卷
9:00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监考员甲宣读考场指令C段
9:00~9:30
监考员逐个检查考生答题卡和试卷信息点填涂是否正确,出现错误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认真核对填涂好的信息是否与桌贴一致
9:30~
监考员甲填写考场记录表
9:30~12:00
巡视考场,严防作弊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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