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农业部发布了农办医[2010]37号文件,本文件为农业部依法对四川德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8家兽药生产企业实施的兽药GMP飞行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
存在问题:经查,石家庄市栾城新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鑫瑞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新家园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金鑫兽药有限公司、河南春晖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伯乐兽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主要表现在:检验室管理不规范,记录不完整,部分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生产管理不规范,硬件设施有缺陷,生产记录不全;仓储与销售管理不规范,兽药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仓库管理无序,销售记录不完整等。广州农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突出,不符合兽药GMP要求。四川德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存在套用文号生产假兽药行为。
农业部兽医局处理措施:
1.请河北、江西、四川、黑龙江、河南等省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本辖区的6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建议分别给予警告、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2.请广东省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广州农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建议给予警告、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罚款等行政处罚。完成整改后,按程序重新履行兽药GMP检查验收申报手续。
3.鉴于四川德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存在涉嫌生产假兽药行为,建议四川省兽医主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尽快将立案材料报兽医局。兽医局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吊销其兽药生产证号。
此外,农业部要求各地完成立案查处工作后,将整改报告及有关资料报农业部兽药GMP办公室,同时将对相关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报农业部兽医局。
农业部对国内兽药GMP的检查工作极为重视,从此通报中对问题兽药生产企业做出的处理措施可看出,对于问题企业的严格执法是一贯准则,各地兽药企业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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