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兰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从12月起至2012年6月,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据悉,到2012年6月底,全市县(区)以上城市销售的猪肉将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猪肉有望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通知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所有定点屠宰资格证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的,立即报请市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一证多用、违法设立屠宰分厂和车间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巩固审核换证成果,加快推进屠宰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步伐,加强对屠宰企业检查考核,凡按照《兰州市畜禽屠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兰州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考核不达标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整顿期满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消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到2012年6月底,全市县(区)以上城市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区)以上城市肉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持证率达到100%;到2012年底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持证率达到95%。
无“两章两证”视为不合格肉品
对多次劝阻无效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取缔七里河区工林路牛羊、禽类私屠滥宰点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对屠宰、批发、销售、加工等环节实行环节联动高压监管态势,集中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顽固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大力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肉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认真落实肉品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巡察力度,检查中发现市场销售畜禽肉品凡不具备“两章两证”或印章不全、无检疫合格证明、证物不符等情况,均视为不合格肉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
畜牧兽医部门要规范畜禽屠宰检疫行为,严格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对进入屠宰厂(场)的生猪、牛羊、活禽,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规范检疫,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检疫证章使用,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商务主管部门要经常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和检验证章的使用,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不合格肉品出厂(场)。强化畜禽屠宰企业肉品检测,采取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定期抽检屠宰企业肉品与放心肉流动监测车流动随机检测等有效措施,加大对屠宰企业肉品的检测力度,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要充分发挥“12312”、“12315”、“12365”等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申诉、投诉和咨询渠道,拓宽专项治理案件线索来源,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对认真执行肉品流通管理制度、经销和使用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大张旗鼓在媒体上宣传报道;对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经销和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曝光,使其在全社会监督下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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