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呈现出全方位多角度的变化,尤其是精神层面上的变化越来越大。猫狗等宠物进入千万家庭,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帮助。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饲养人的疏忽或道德观念的缺失导致大量宠物动物流浪在社会中。据笔者在成都某高校校区所做的流浪猫调查报告显示,单是流浪猫一种动物,在1千亩的调查范围内就有100多只。因此,流浪动物的管理已经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自发形成的保护、救助动物的民间团体越来越多,成都地区“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就是其中之一。“爱之家”是年过60的爱心人士陈运莲和王小虹自1997年创办的动物救助基地,十多年来该基地救助的流浪猫狗多达数千只,目前仍有2000余只猫狗等待领养。近两年来,笔者利用节假日常去那里做义工,真切地感受到了动物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萌发了对一些问题的思考。对于流浪动物救助中心,到底哪些动物属于救助对象?如何合理的进行救助?救助后如何进行管理?以及,救助中心的核心职责到底是什么?
到底哪些流浪动物属于救助对象?
是否流浪动物都需要送到“救助中心”来进行救助?笔者观点是否定的。 在大部分的居民小区,流浪宠物和人都能和谐相处。在笔者居住的小区,生活着一只流浪狗,因他的毛长得比较稀疏,像放的烟花一样,所以大家给它起名叫烟花。烟花在小区里已经生活了三年多了,虽看上去没有家养的宠物狗干净,但从它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到它对现在生活非常知足。小区里经常有人给它带吃的,尤其是家里养狗的人更是每天按时给它喂食。因此,像这一类流浪狗是不必送到救助中心的。只要大家在投食时能够兼顾小区的环境卫生,做到把狗狗吃完的残留物打扫干净就好。 而对于流浪猫,是否需要送到救助中心则更需要慎重考虑。猫的生存能力远远超过狗。而且,流浪猫还承担着自然界赋予它的人类不可替代的天职–捕鼠的工作。因此,如果把所有的猫都圈养起来,应该是对生态环境的一个不小的破坏。 另外一方面,从流浪动物救助中心来说,相对于目前流浪动物的数量,其救助能力是十分有限的。“爱之家”中心也多次搬迁,规模逐步扩大,2011年12月,她们在双流县永安镇租地60亩,修建了现在的场地,相对于国内其他的救助中心来说,“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的能力算得上比较大的了。然而,面对成千上万的流浪动物来说,其救助能力还是显得十分有限。而且,救助中心每月要面临房租、水电、医疗、中心扩建、员工工资、上千只动物们的吃喝、治疗等巨大开销,而经济来源主要是靠承办人自己的付出和部分好心人士的援手相助,显然,维持现状都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更何况收养更多。 因此,鉴于某些流浪动物生存状况尚可,以及救助中心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服务设施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流浪动物都收归到救助中心是最好的选择。唯有那些不进行救助其生命就会受到威胁的动物才是救助中心最有必要收救的对象。
如何合理的进行救助?
2011年4月15日,京哈高速公路张家湾至漷县段,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下;2011年10月15日,在自贡市贡井区雷公滩的北环路上,一大二小三辆载满近两千只狗的货车停在一家收狗站门前,被百余名志愿者拦截,无法驶离。此类报道,屡见不鲜。各类媒体也相继以此为话题展开了讨论。从凤凰网所做的由13万多人参与的两项网上调查来看,认为“如何看待志愿者拦截合法运狗车的行为”持“支持”态度的占60.5%,持反对的占35.5%;认为“和牛羊猪相比,狗是否应该受到特别保护”持“应该”态度的占61.8%,持反对态度的占33.3%。可见,调查参与者的分歧是非常大的。与危在旦夕的一个个小生灵来说,志愿者们的行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动物们应得的大自然生存的权力;而与当今的现有法律而言,志愿者拦截持有食品卫生合格证明、狂犬疫苗免疫证明以及运输动物的许可证的车辆又是违法的。因此,多起事件最终都是以慈善组织或志愿者出钱买下所有狗的无奈方式收场,这种结局使动物保护者所处的地位十分尴尬。 依法办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无论如何,情不能大于法。然而,我国现有的动物保护法及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保护野生动物,而且是限定于濒危的、有极高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动物中的绝大部分如农场动物、娱乐动物、宠物、实验动物等则没有被纳入被保护之列。而2002年《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首次增加了动物福利的内容。但也仅限于提到,并没有具体措施,更谈不到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因此,法律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发展。2009年9月18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正式公示征集意见。虽未正式实施,但相信完善后的正式法律将会大大规范现有的流浪动物的管理和救助工作,真正地让动物保护志愿者们有法可依、有理可据地为动物们谋求其应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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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刊于本杂志2012年5月刊,可从知网下载或向本刊订阅。
原创文章,作者:刘 少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10601